2014年2月27日 星期四
9:誰死了?
前面第四排有個男人不斷向後望。我循著他的視線追索到一個女人。嗯,的確幾吸引人。女人戴著墨鏡,不知要掩藏甚麼還是造型而已。很難想像她會提醒自己:「今天要出席喪禮,戴副墨鏡吧。」
我見男人用平靜穩住內心的焦急或雀躍,或許這個誘人的女人是他多年前認識而失去聯絡,或許她就是夢寐以求的理想伴侶,但在莊嚴的場合下任何非悲傷的舉動都不相宜。即使兩個人都注意對方,一見鍾情又如何?最火熱的激情都要等今天過去才可正式發展。
不過,如果離開喪禮就相約食晚飯,暗裡調情,然後在對方家中纏綿做愛,實在難以令人接受。即使是一對情人的秘密,當他們回想到自己甜蜜的戀情是由於朋友的喪禮引起,大概不到三個月就受不住良心的煎熬。真可怕。
一條從未有人說過的喪禮禁忌終於被我發現:喪禮期間不得做愛。
我記起了,是《異鄉人》的情節,法官審問殺死陌生阿拉伯人的犯人,查出他在母親的喪禮後做愛,就按他的人格缺憾而判處死刑。如果他沒有做愛,可能就不用踏上斷頭台。
恐怖的世界,無辜的人。
死亡攔阻愛情的萌生。
愛情如死之堅強,又是甚麼意思呢?
死亡愈想磨滅愛情的價值,站出來的就要愈堅強地反抗。死亡像最堅硬的盾敵擋愛情,愛情就要成為更尖銳的長矛穿透它,哪管粉身碎骨,都要印證愛的自由。
可笑的是,在宣揚自由戀愛的世代裡,一片沒有攔阻的荒野,人們追逐的浪漫,淪落為快感的滿足,生之軟弱替代死之堅強。可悲啊。
我忽然覺得欣慰,因為目睹這個在世俗飄泊不定的男人,可能罕有地經歷愛的掙扎,那超越隔閡的掙扎,比那些蒙昧的少男少女幸福得多。
我又不著邊際般空想了。黑白衣裳的男女無知地迎接我的批評,或許某幾個人站在我方,正在喪禮中抽離,控訴整個世界。但都不再重要,反正誰都困在肉身裡,最美麗精彩的思想都不能解放誰。思想只是慰勞靈魂的小休,好讓人在思考後重新投入營營役役的在囚生活,接受現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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